关于使用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
与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函
攀枝花学院: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校共建与发展专项(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与就业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9〕17号)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号)有关安排,2020年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近期将按财政经费渠道划(转)拨至各高校。现将帮扶名额安排、帮扶标准和有关经费下拨使用等事项通知如下:
1.困难毕业生帮扶名额和经费。经测算议定,你校2020年困难毕业生帮扶名额安排为312人,省定2020年帮扶标准统一为600元/人,拟下拨你校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为18.72万元。
2.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使用。各高校要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认定帮扶对象。帮扶对象范围主要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毕业生。按要求,应首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其余帮扶名额由高校在帮扶对象范围中筛选确定。各高校不得减少名额或变更标准发放。
4.审核检查。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并按川教函〔2019〕85号《通知》要求,及时规范报送《帮扶名单》、《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内容格式要求见川教函〔2019〕85号《通知》,报送至348507807@qq.com,联系人: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郭佳、胡攀,联系电话:028-86112616)。教育厅将适时对高校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发放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
工作处 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30日